关于注销道路货物运输经营业户《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公告

日期: 2024-12-18 浏览量:107 来源:市交通运输局 责任编辑:袁悦 文字大小:

阜新市市辖区货运经营业户:

  截止2024年12月18日,阜新市市辖5区(海州区、细河区、太平区、新邱区、高新区)共计3460家货运经营许可超期业户,其名下无车或名下车辆均已注销。依据《辽宁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道路运输管理工作规范》等相关规定,现公告注销上述货运经营业户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请相关经营业户(详见附件)自公告之日起15日内,将其被注销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交回原发证机构,逾期不交回的,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附件:市辖区3460家货运经营许可超期业户xlsx.

  特此公告。

 

 

 

  阜新市交通运输局

2024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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