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5-07-21 浏览量:32 来源:市交通运输局 责任编辑:袁悦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截止2025年7月,阜新市市辖5区(海州区、细河区、太平区、新邱区、高新区)共计1141家货运经营业户超过180日未经营,依据《辽宁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道路运输管理工作规范》等相关规定,现公告注销上述货运经营业户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请相关经营业户(详见附件)自公告之日起15日内,将其被注销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交回原发证机构,逾期不交回的,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附件:许可超过180日未经营业户数据(1141户).xlsx
阜新市交通运输局
2025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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