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5年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工作的通知》政策解读
《关于做好2025年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工作的通知》政策解读

日期: 2025-11-05 浏览量:97 来源:市交通运输局 责任编辑:袁悦  文字大小:

一、政策出台背景

1.背景衔接

2024年工作基础:重点针对国三及以下排放柴油车辆,通过财政补贴引导更新。2025年政策进一步聚焦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中、重型货车,与国家“双碳”战略及《“十四五”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规划》目标紧密衔接。

政策延续性:2025年补贴政策在2024年基础上优化升级,补贴范围更精准、标准更细化,新增国四车辆补贴、不同种类燃料老旧货车补贴以及不足一年老旧货车获得新购车辆补助资格,体现政策延续性与创新性。

2.核心目标

加快淘汰高排放老旧货车,推动新能源和国六排放标准货车普及,降低污染物排放;支持物流行业绿色转型,尤其是冷链配送领域的新能源化;规范补贴流程,强化资金监管,确保政策公平高效落地。

二、2025年政策主要特点

1.补贴范围

报废车辆:阜新籍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的中型、重型营运货车,需持有《机动车注销证明》《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及有效《道路运输证》;

报废并更新车辆:报废车辆并新购国六或新能源货车(新能源车须纳入免税目录),且所有人须与原报废车辆一致;

仅新购专项补贴:单独购置新能源城市冷链配送货车(符合GB/T 29912标准)可享3.5万元/辆补贴。

2.补贴标准

报废补贴:按车辆类型(中型/重型)及提前报废年限分档补贴(最高4.5万元/辆);

更新补贴:叠加报废补贴与新购补贴,新能源货车补贴力度显著高于国六车型(如重型4轴新能源车补贴9.5万元/辆);

时间限制: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完成报废、注销及新购注册方可申请。

3.优化申报与监管机制

简化流程:鼓励通过政务便民系统申报,多部门联合审核(10个工作日内完成);

资金管理:按照“总额控制、先报先得、用完即止”原则实施,中央与地方财政分担,未使用额度年底收回;

强化监督:明确绩效评价要求(抽查比例不低于5%),严惩虚假申报,确保资金安全。

三、与2024年工作对比

内容

2024年政策

2025年政策优化

扩围

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

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货车

加力

报废车至少提前1年

报废车提前不足1年也可申请更新补助

增效

审核时间15天

审核时间10天

四、申请注意事项

材料准备:需提交通知所列的相关证件,确保材料真实完整;

时间节点:报废、注销及新购注册均须在2025年内完成;

法律责任:虚报材料将依法追责,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业务咨询电话

具体受理工作请咨询:0418-5980017

原文链接:关于做好2025年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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