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5-04-10 浏览量:89 来源:市交通运输局 责任编辑:袁悦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为规范我市巡游出租汽车电动化补助资金的使用管理,进一步推动巡游出租汽车电动化工作进度,按照《关于调整完善农村客运补贴和城市交通发展奖励项目及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辽交财审规〔2024〕9号)和《阜新市农村客运补贴和城市交通发展奖励项目及资金管理办法(暂行)》(阜交财发〔2022〕58号)等文件精神,市交通运输局对《阜新市巡游出租汽车电动化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阜交财发〔2024〕13号)中补贴标准部分进行了调整,并于2025年4月2日在市交通运输局官方网站面向社会公众征求对该办法的意见。
在为期一个星期的征集期内,共收到0条反馈意见。
阜新市交通运输局
2025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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