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5-04-02 浏览量:91 来源:市交通运输局 责任编辑:袁悦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为规范我市巡游出租汽车电动化补助资金的使用管理,进一步推动巡游出租汽车电动化工作进度,按照《关于调整完善农村客运补贴和城市交通发展奖励项目及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辽交财审规〔2024〕9号)和《阜新市农村客运补贴和城市交通发展奖励项目及资金管理办法(暂行)》(阜交财发〔2022〕58号)等文件精神,市交通运输局对《阜新市巡游出租汽车电动化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阜交财发〔2024〕13号)中补贴标准部分进行了调整。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一、征求意见时间。2025年4月2日至4月9日。
二、征求意见反馈。请将修改意见以信函或电子邮件的形式反馈至阜新市交通运输局,并注明提出修改意见者的姓名、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不受理匿名反馈和电话反馈。
联系电话:0418——6626997;
电子邮箱:jtjysk@qq.com;
地 址:阜新市海州区矿业大街38号;
邮政编码:123000。
附件:阜新市巡游出租汽车电动化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docx
阜新市交通运输局
2025年4月2日
主办单位:阜新市交通运输局 版权所有: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阜新市海州区矿工大街38号 邮编:123099 Email:fxjtjxxz@163.com
辽公网安备 21090202000073号
辽ICP备2021000733号 网站标识码:2109000046
建议使用1440*768分辨率 IE9.0及以上版本浏览器
网站监督举报热线:0418-6626989 网站举报邮箱:fxsjtjbgs@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