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5-01-23 浏览量:52 来源:市交通运输局 责任编辑:袁悦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关于批复辽宁省阜新市交通运输事务服务中心2025年度部门预算的通知
辽宁省阜新市交通运输事务服务中心:
2025年市本级部门预算已由市人民代表大会批准通过,现将2025年收支预算及绩效批复给你单位,具体金额及科目详见附表。请遵照执行。
1.按照市委、市政府印发的《阜新市市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市本级差旅费实行“包干使用、超支不补”的管理办法,差旅费使用额度要控制在财政年初批复部门支出预算范围内。
2.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预算执行工作的指导意见》(财预〔2010〕11号)文件规定,市财政不再代扣代缴除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外保险缴费任何资金,各单位自行缴纳“五险一金”。
3.按照工会经费管理有关要求及专款专用原则,各预算单位应及时上缴工会经费,如出现不及时上缴情况,财政将冻结单位资金。
4.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中包含车辆交通保险费(2000元/台),由各单位自行缴纳。各单位应及时对车辆进行保险,如出现交通事故财政不再负担。
5.按年度及时缴纳办公取暖费,如未缴纳,责任自行承
担。
6.请各单位在收到预算批复后在政府门户网站和部门门户网站公开本单位预算信息(含绩效),并及时将预算公开相关情况反馈市财政局。
附件:交通中心公开表.xlsx
阜新市交通运输局
2025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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