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撤销行政许可的通告

日期: 2020-12-08 浏览量:374 来源:市交通运输局 责任编辑:陈欣欣  文字大小:

依据《国内水路运输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79号)第五十七条“载客12人以下的客船运输、乡镇客运渡船运输以及与外界不通航的公园、封闭性风景区内的水上旅客运输不适用本规定”及《辽宁省水路运输管理规定》第二条“在我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国内水路运输以及水路运输辅助业务经营活动,适用本规定。乡镇船舶、与外界不通航的公园、封闭性风景区内的水上旅客运输,不适用本规定”,撤销对彰武县大清沟水库管理处的水路运输许可,收回该公司的《水路运输许可证》正、副本(证件编号:辽阜SK0001);撤销对彰武县巨龙湖水库管理所的水路运输许可,因该公司《水路运输许可证》正、副本丢失,特声明作废(证件编号:辽阜SK0002)。

特此公告。

 

阜新市交通运输局

                                   2020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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