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完成运输结构调整部分整改任务销号验收工作

日期: 2023-02-28 浏览量:397 来源:市交通运输局 责任编辑:陈欣欣 文字大小:

  根据《辽宁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验收销号申请办理单》、《辽宁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试行)》(辽环督改发〔2022〕1号)有关要求,省交通运输厅于2023年2月21日,联合省发展改革委组成验收组,由省厅运输管理处处长朱喜喜带队,对阜新市运输结构调整工作(第55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验收。

验收组了解了我市运输结构调整工作推进情况,并到阜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铁路锦州货运中心新邱货场、金德利铁路专用线进行了现场调研,对运输结构调整相关数据进行了核实,就阜新发电有限公司公路运输煤炭车型、不同产地煤炭区别、专用铁路线使用情况、运输分析台账等问题向相关人员做了了解。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张宏亮代表市督改办做报告,他指出:阜新市始终高度重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扎实抓好整改任务中提出的“具有铁路专用线的大型工矿企业和新建物流园区,大宗货物铁路运输比例达到国家要求”的任务目标。一是建立完善运输结构调整工作机制。市交通运输局认真履行督导和验收单位工作职责,会同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阜新车务段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运输结构调整工作的通知》(阜交运发〔2021〕51号),对各部门工作职责及工作目标进行了明确,组织各县区及相关部门成立了“加快推进运输结构调整工作专班”,并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对相关工作进行了部署。2022年上半年,以专班名义印发《关于继续深入推进运输结构调整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县区深入开展辖区工矿企业、物流园区、农贸批发市场等重点场所的货运调研工作。2022年,各县区累计完成了91家相关企业排查工作。同时,市交通运输局督导各县区落实属地责任,关注辖区内企业运行状况。二是指导企业开展运输结构调整工作。在完成大型工矿企业排查工作后,市交通运输局与阜新发电有限公司建立联络机制,深入企业开展调研,了解企业用煤及煤炭采购、运输情况。指导企业利用好铁路专用线优势,不断优化企业运输结构,推动中长距离运输铁路运输占比继续提高,做好铁路专用线维护工作,确保运输顺畅。三是加大公路超限超载治理力度。为做好运输结构调整工作,阜新市交通运输局不断强化公路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治理,打造公平有序的道路运输环境,推动运输结构持续优化。2022年,我市共开展路警联合执法工作365天,出动执法人员15125人次,执法车辆4162台次,共查处超载8523次,经检测认定超限超载的货车共计2094台次,超载50%车辆1213次,百吨王43卸载分装货物共计4.8万余吨,公安交警对1969名驾驶员罚款256.92万元,对1963名驾驶员记8150分。公路治超工作的有效开展,有力推动了大宗物资的运输方式转变。在市推进运输结构调整工作专班以及阜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的共同努力下,2022年,阜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完成年运输量280.32万吨,其中,公路运输19.06万吨,铁路运输261.26万吨,铁路运输占比达到93.2%。圆满完成大型工矿企业大宗货物绿色运输占比达到80%的目标。

经验收组审核,我市“年运输量150万吨以上大型工矿企业绿色运输占比达到80%”整改任务验收通过。朱喜喜处长对阜新市运输结构调整工作成果表示肯定,希望阜新市继续加大力度推进相关企业不断优化调整运输结构,切实加强督查督办,巩固和扩大中央环保督察整改成果,确保企业绿色运输占比始终保持在80%以上,坚决防指整改问题反弹,确保相关工作经得起国家督导组验收。

市交通运输局、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锦州货运中心、阜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相关人员参加验收。

打印
分享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