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内河通航水域认定结果的公示

日期: 2026-11-05 浏览量:98 来源:市交通局 责任编辑:袁悦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根据《辽宁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发布<辽宁省内陆地区内河通航水域认定指南(试行)>的通知》(辽交服务函〔2026〕131号)要求,我局组织开展了全市内河通航水域认定工作。

 经征询,各县(区)均未申报内河通航水域。

  现将认定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2026年11月5日起至2026年11月12日止)。公示期间,如对认定结果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我局反映。

  联系人: 刘鸿 

  联系电话:0418-6626976

 阜新市交通运输局

2026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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