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26年6月至10月新增或变更已备案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名单的通知

日期: 2026-10-26 浏览量:77 来源:市交通局 责任编辑:袁悦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根据《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第十九条之规定:“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布已备案的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名单并及时更新,便于社会查询和监督”。现将2026年6月至10月已在我局备案的阜新市海州区、新邱区、太平区、细河区行政区域内的新增或变更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名单向社会公布如下,详情见附件。

  另根据《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第十八条之规定:“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名称、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经营地址等备案事项发生变化的,应当向原办理备案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办理备案变更。机动车维修经营者需要终止经营的,应当在终止经营前30日告知原备案机构”。请各相关机动车维修经营者按要求及时办理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变更工作。联系电话:0418-5980026。

  附件:2026年6月至10月阜新市海州区、新邱区、太平区、细河区行政区域内的新增或变更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名单.xlsx

 阜新市交通运输局

2026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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