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6-05-15 浏览量:75 来源:市交通局 责任编辑:袁悦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2026年阜新市普通干线公路工程施工监理招标评标工作于2026年5月14日在阜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结束,现将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企业资质、预期中标价、评审总分、质量标准、安全目标、工期情况,投标文件中的企业业绩、主要人员证书信息、主要人员个人业绩信息,以及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公示如下:
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企业资质、预期中标价、评审总分、质量标准、安全目标、工期情况:
推荐意见 | 1 | 2 | 3 |
中标候选人 名称 | 阜新世纪路桥监理 有限责任公司 | 抚顺市公路工程监理 有限责任公司 | 廊坊市交通技术咨询监理公司 |
企业资质 | 公路工程乙级 (交通运输部) | 公路工程甲级 (交通运输部) | 公路工程甲级 (交通运输部) |
预期中标价(%) | 99.05 | 99.31 | 97 |
评审总分 | 95.63 | 94.96 | 92.55 |
质量标准 | 满足《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的要求,满足委托人对项目管理的实际需求 | 满足《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的要求,满足委托人对项目管理的实际需求 | 满足《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的要求,满足委托人对项目管理的实际需求 |
安全目标 | 落实各项安全技术措施,有效地杜绝各类不安全隐患,杜绝、控制和减少各类伤亡事故,实现安全生产 | 落实各项安全技术措施,有效的杜绝各类不安全隐患,杜绝、控制和减少各类伤亡事故,实现安全生产 | 落实各项安全技术措施,有效的杜绝各类不安全隐患,杜绝、控制和减少各类伤亡事故,实现安全生产 |
工期(日历天) | 520 | 520 | 520 |
阜新世纪路桥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抚顺市公路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业绩信息公示汇总表
序号 | 项目合同全称 | 委托人 | 建设地点 | 交工年月 |
1 | 2025年辽宁省干线公路养护工程施工监理第3标段 | 辽宁省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 | 辽宁省抚顺市 | 2025年12月30日 |
2 | 2024年辽宁省普通干线公路养护工程施工监理第3标段 (抚顺地区) | 辽宁省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 | 辽宁省抚顺市 | 2024年12月30日 |
3 | 国道通武线官山至抚顺县界段改建工程 | 抚顺县交通运输事业发展服务中心 | 辽宁省抚顺市抚顺县 | 2024年9月22日 |
4 | 2021年辽宁省普通干线公路养护工程施工监理第3标段(抚顺地区) | 辽宁省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 | 辽宁省抚顺市 | 2022年01月24日 |
5 | 傅桓线(北三家-阿尔当段)低标路段改造工程 | 清原满族自治县农村公路管理所 | 辽宁省抚顺市清原县 | 2023年11月21日 |
6 | 2022年辽宁省普通干线公路养护工程施工监理第2标段 (沈阳B地区) | 辽宁省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 | 辽宁省沈阳市 | 2022年12月15日 |
主要人员信息公示汇总表
序号 | 拟任职务 | 姓名 | 证书类型 | 证书编号 | 个人业绩信息 | ||
编号 | 项目合同名称 | 任职时段 | |||||
1 | 总监理工程师 | 王举民 | 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公路工程) | JGJ1131412; 交[公] 2421001 895 | 1 | 国道通武线官山至抚顺县界段改建工程 | 2022.8.19-2024.9.25 |
2 | 2021年度通辽市境内国省干线公路养护工程及危旧桥梁改造专项工程 | 2022.2.23-2022.8.15 | |||||
3 | 2021年辽宁省普通干线公路养护工程施工监理第3标段(抚顺地区) | 2021.4.26- 2021.12.30 | |||||
廊坊市交通技术咨询监理公司
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无。
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2026年5月15日-2026年5月18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其他利害关系人是指除投标人以外的、与招标项目或者招标活动有直接和间接利益关系的法人、其他组织和自然人)对本招标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超过时效的异议、或异议书的内容及签字盖章不完整的异议,招标人有权不予受理。
异议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2)异议人为非投标人的,应提供相关材料证明其为其他利害关系人;(3)被异议人的名称、地址;(4)具体、明确的异议事项;(5)与异议事项相关的请求及主张;(6)必要的法律法规依据;(7)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符合《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的规定。未按规定提出异议或者未提交已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的投诉、或超过时效的投诉、或投诉书的内容及签字盖章不完整的投诉、或属于《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第十二条所述情形之一的投诉,监督部门将不予受理。
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2)投诉人为非投标人的,应提供相关材料证明其为其他利害关系人;(3)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4)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5)异议的提出及招标人答复情况;(6)相关请求及主张;(7)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异议书或投诉书的签字盖章:异议或投诉人是法人的,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是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的,必须由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或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投诉人缺乏事实根据或者法律依据进行投诉的、或者有证据表明投诉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的、或者投诉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监督机构将不予受理,并对恶意投诉按照有关规定追究投诉人责任。
附件:开标记录表.pdf
附件:详细评分汇总表.pdf
监督部门:阜新市交通运输局
地 址:阜新市海州区矿工街38号
联 系 人:石女士
电 话:0418-6626960
招 标 人:阜新市交通运输事务服务中心
地 址:阜新市海州区矿工街38号
联 系 人:康女士
联系电话:0418-3388081
招标代理:辽宁仁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丽岛路46-1号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24-83733912-84
邮 箱:31693307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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