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注销道路货物运输车辆 《道路运输证》的公告

日期: 2024-12-02 浏览量:25 来源:市交通运输局 责任编辑:袁悦 文字大小:

  阜新市市辖区道路货运经营者:

  阜新市市辖5区(海州区、细河区、太平区、新邱区、高新区)共计1140辆道路货物运输车辆超过180天未年审且《道路运输证》超过有效期,依据《辽宁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第十一条第三款规定,现公告注销上述货运车辆《道路运输证》。

  请以下《道路运输证》持有者(详见附件)自公告之日起15日内交回《道路运输证》,逾期不交回的,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附件:阜新市辖区货运年审超期车辆明细.xlsx


 

 

 

阜新市交通运输局

2024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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