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依法注销《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的公告

日期: 2024-06-19 浏览量:176 来源:市交通运输局 责任编辑:袁悦 文字大小:

  各相关道路运输从业人员:

  根据《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第三十二条规定和《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第三十八条规定,我局将对年龄已超过60周岁、超过从业资格证件有效期180日未如期换证的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以及持证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件予以注销。凡被注销的从业资格证件,应当由发证机关予以收回,公告作废并登记归档;无法收回的,从业资格证件自行作废。

  附件1:阜新市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超期180天注销名单.xlsx

  附件2:阜新市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超龄注销人员名单.xlsx:

 

  特此公告。

 

 

 

                        阜新市交通运输局

2024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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