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4-06-04 浏览量:122 来源:市交通运输局 作者:袁悦 责任编辑:袁悦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为强化对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全过程的安全把控,我市按照交通运输部和辽宁省交通运输厅的工作部署,从2019年9月开始,在全市危险货物运输领域实施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运单制度。今年以来,阜新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进一步强化运单制度落实,采取定点检查、广泛排查、随机抽查和日监测、日核查、日报告等方式,全面开展危险货物电子运单监督检查工作,强化危险货物运输源头管控和动态监管,确保危险货物运输情况可查、可控。同时,将危险品运输企业电子运单填报工作列入对企业的日常监管和信誉考核中,严厉查处未制作危险货物运单行为,推进危货运输车辆电子运单应用,不断提升危货运输安全管理水平。
近日,在运用辽宁省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电子运单系统对辖区危货运输企业危险货物运输信息检查时,阜新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道路货运执法大队发现我市个别运输企业在运输过程中存在有轨迹无运单情况,对多家车辆确属维修、检测、年审、空车前往装货或空车返程等未实际承运危险货物的企业予以约谈并督促整改,对承运人未按规定制作危险货物运单的违法行为处以2000元的罚款。同时,对相关企业负责人进行了批评教育,要求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高电子运单使用率。
目前,我市危货运输车辆接入辽宁省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系统达到100%,实现运营车辆全覆盖。今年1—4月份,全市危货道路运输企业累计上传电子运单52461单,企业电子运单覆盖率达到100%。下一步,我们将继续聚焦危货运输车辆电子运单规范应用,持续发力、久久为功,压紧压实压细企业主体责任,强化源头管控和动态监控,不断推进企业规范化经营,为有效提升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运营水平,促进行业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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