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4-10-12 浏览量:1653 来源:阜新市交通运输局 责任编辑:陈欣欣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一、阜新市交通运输事务服务中心是市交通运输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规格正县级,其主要职责是:
(一) 贯彻党中央关于交通运输发展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落实省、市委有关工作要求。
(二)承担全市国省干线公路新建改建和养护工程的事务性工作,为全市国省干线公路及农村公路工程的组织实施和养护管理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
(三)负责全市国省干线公路和市辖区农村公路(含清河门区县级公路)建设、管理、养护。
(四)承担全市道路旅客运输、货物运输、城市公共交通、出租汽车、水上运输、汽车租赁、交通物流等行业的具体工作和全市道路运输市场的监督检査工作
(五)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机动车维修和汽车综合性能检测行业的有关方针政策和规定,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市机动车驾驶员、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培训的事务性工作。
(六)落实交通战备工作,为全市公路、道路运输交通战备保障提供服务。
(七)承担全市道路运输行业的稽查,负责市辖区(含清河门区县级公路)农村公路路政执法工作。
(八)承担全市公路工程质量安全及建设市场的动态监管的执法工作。
(九)承担全市公路、道路运输技术政策、科技创新、科硏成果推广应用和环境保护的事务性工作,承担全市国省干线公路路网运行、监测等相关工作。
(十)负责组织、规划建设与维护全市运政管理信息系统,负责全市道路运输车辆信息采集、车辆动态监管,负责全市道路运输行业统计及经济运行分析事务性工作。
(十一)负责全市交通运输行业的咨询服务、投诉举报的受理,负责民心网诉求及市民投诉受理工作,负责12328服务平台的业务处理。
(十二)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阜新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是市交通运输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副县处级。
其主要职责是:交通运输公路路政、道路运政、水路运政、地方海事行政、工程质量监督、舶检验监督、渔业船舶检验监督等执法门类的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査、行政强制等执法职能,由阜新市交通运输局管理并以阜新市交通运输局名义实施执法,负责承担市区(含海州区、细河区、太平区、新邱区、清河门区、阜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阜新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交通运输领域的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原阜新市交通运输事务服务中心不再承担上述职责。
主办单位:阜新市交通运输局 版权所有: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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