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止客运班线许可公告

日期: 2024-05-15 浏览量:89 来源:市交通运输局 责任编辑:袁悦 文字大小:

  根据《辽宁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第十一条 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的道路运输经营者超过180日未经营或者停业时间超过180日的,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注销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其他相关证件,并告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等有关要求,现对辽宁虎跃(阜新)客运有限公司阜新至新民乡客运班线许可依法依规实施终止。请该线路客运经营者将相关的客运班线经营许可证明、《道路运输证》、客运标志牌交回原发放机关。

  特此公告!

 

 

                                          阜新市交通运输局

2024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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