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阜新市交通运输新业态协同监管局际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日期: 2023-08-11 浏览量:379 来源:市交通运输局 责任编辑:袁悦 文字大小:

局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相关工作部署,加强交通运输新业态协同监管,形成工作合力,促进行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建立阜新市交通运输新业态协同监管局际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不刻制印章,不正式行文,按照国家及我省有关文件精神组织开展工作。

 


                                    阜新市交通运输局  

2023年8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阜新市交通运输新业态协同监管

局际联席会议制度


  随着互联网等新技术快速发展,网约车、共享汽车、网络货运等交通运输领域新业态快速发展,对满足公众多样化出行需求、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发挥了积极作用。但运营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各方权益难以有效保障等问题也日渐显现。为加强交通运输新业态监管,形成工作合力,促进行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按照国家、省有关文件要求,建立阜新市交通运输新业态协同监管局际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

  一、主要职能

  学习宣传贯彻涉及交通运输领城新业态的法律法规,加强舆论引导和形势研判,形成多部门协同监管合力,提高行业治理和应急处置能力,促进行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二、成员单位

  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委网信办、市信访局、市总工会、市司法局、市通信管理办公室、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税务局和中国人民银行阜新中心支行等单位组成。

  1.联席会议由市交通运输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召集人,各成员单位分管负责同志担任成员。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等原因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联席会议确定。

  2.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交通运输局,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市交通运输局分管运输管理工作的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市交通运输局运输管理科科长任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

  3.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职能部门科级负责同志担任。

  三、工作规则

  (一)联席会议召开全体成员单位会议,由召集人主持。根据工作需要或成员单位建议,召开全体或部分成员单位参加的临时会议,由召集人或召集人委托其他成员主持。专题研究特定事项时,可邀请其他相关单位、协会学会和专家参与。

  (二)联席会议以纪要等形式明确议定事项,由召集人签署后印发或备忘。重大事项及时向市政府报告。

  (三)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举行联络员会议,由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或委托副主任召集。

  四、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要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各项任务和议定事项,加强沟通协调,增强监管合力,切实做好各项工作,指导县区部门单位制定具体工作措施,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及时向联席会议办公室通报情况。

  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建立健全日常工作制度,建立完善重大情况通报反馈、重大事项联合督办以及联合约谈、联合上报等制度,加强部门间信息通报和沟通共享,共同分析形势、研究问题,及时总结工作,通报经验做法,督促推动工作落实。

  联席会议及办公室不刻制印章,行文由市交通运输局代章,按照国家及我省有关文件精神组织开展工作。


 

  附件:阜新市交通运输新业态协同监管局际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召集人:邹 亮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成 员:孟庆辉  委宣传部副部长

      张 勇  委政法委副书记

      曲伟华  市网信办副主任

      张 萌  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吴红军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田德斌  市公安局党委委员、二级警务专员

      陈佐铭  市司法局副局长

      孟宪刚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张宏亮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徐如洲  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宫文波  市信访局副局长

      赵文斌  市总工会党组成员、经费审查委员会主任

      张立堃  市税务局总经济师

      温国学  市通信管理办公室副主任

      孟宪军  中国人民银行阜新中心支行副行长

 

  政策解《阜新市交通运输新业态协同监管局际联席会议制度》政策解读

  图解:图解——《阜新市交通运输新业态协同监管局际联席会议制度》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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