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2-07-22 浏览量:487 来源:市交通运输局 责任编辑:陈欣欣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为贯彻落实《辽宁省交通运输厅 辽宁省公安厅 辽宁省应急管理厅关于<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2022年第10号令)宣贯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压实道路运输企业动态监控主体责任。7月21日下午,阜新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组织召开《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宣贯培训工作会。全市58家“两客一危一重”道路运输企业负责人、执法队班子成员孙良岩副队长、姚勇副队长、阜新市交警支队车管所杨爽副所长和各县区交警大队源头管理民警参加了会议。
会上,道路客运执法大队大队长刘英海宣读《关于<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2022年第10号令)宣贯有关工作的通知》,安全执法科科长杨铭对《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相关内容进行培训和解读。最后,交警支队车管所副所长杨爽以及执法队相关领导针对各自领域提出具体工作要求。
此次宣贯会议的目的在于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督促“两客一危一重”道路运输企业严格落实《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控管理办法》《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完善动态监控管理制度,加强对营运车辆的动态监控管理,为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交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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