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1-01-28 浏览量:200 来源:市交通运输局 责任编辑:陈欣欣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阜交运发〔2021〕5 号
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市交通运输事务服务中心,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市交投集团:
现将《阜新市交通运输系统2021年春运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阜新市交通运输局
2021年1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阜新市交通运输系统2021年春运工作方案
2021年春运自1月28日开始,至3月8日结束,共40天。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国家、省春运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要求,为统筹做好春运疫情防控和运输服务保障工作,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严守运输生产安全,强化运输服务组织,结合交通运输行业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准确把握目标,提高春运工作思想认识
春运是重要的民生工程,关系社会稳定。今年,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客流量存在放缓减少趋势。春运期间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全市交通运输系统要做到疫情防控、生产安全、服务保障的统筹兼顾,全面做好群众出行、公路通行和物资运输有效保障,坚决遏制重特大交通运输事故,杜绝重大服务质量事件,努力实现疫情防控和春运保障“双胜利”,向市委、市政府和全市人民交出满意答卷。
二、完善工作机制,着力加强春运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部门间协作配合,全力做好2021年春运工作,市交通运输局成立了全市交通系统春运工作领导小组(详见附件1),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道路客运执法大队,具体负责全市交通运输系统春运工作的综合组织协调等。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深入春运一线,及时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切实提高春运组织能力、安全保障能力和综合(此件公服务能力。
三、树立服务意识,确保春运安全便捷和谐
(一)认真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工作专班《2021 年综合运输春运疫情防控总体方案》《客运场站和交通运输工具新冠肺炎疫情分区分级防控指南(第四版)》《道路货运车辆、从业人员及场站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辽宁省2021 年春运期间交通运输新冠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及交通运输部、省交通运输厅相关要求,严格落实客运服务、货运服务防控措施,切实加强一线从业人员防护、在途疫情防控应急处置和进出中高风险地区客运管控,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二)切实做好运输组织保障
各单位要周密安排部署,提前制定运输方案,统筹安排运力资源,积极调整好高峰期运力,努力提升有效供给能力,切实做好城市公共交通出行保障、路网畅通保障和重点物资应急运输保障。
(三)扎实做好春运安全工作
各单位要从运输重点领域安全管理和运输关键环节管理着手,突出重点,落实责任,加强道路客运、危险货物运输、运营全过程和客运站运输源头安全管理,严把市场准入“三关”,实行实名制售票制度,切实落实反恐法。
(四)努力提升春运服务品质
1.积极创新售票方式,实现购票渠道多元化。充分利用全省客运联网售票系统,引导旅客通过互联网、电话、手机APP、邮政网点、自助售票机等方式购票,有效解决购票难问题。鼓励客运站通过增设售票窗口、延长售票服务时间、提前预售客票、开通学生和农民工绿色通道、设立网售票取票窗口等方式,最大限度地方便旅客购票、取票需求,防止站内排队拥堵,同时针对高校学生、企业务工人员等集中出行的旅客,开展团体票预订、现场售票、送票上门等特色服务。
2.及时发布运输信息,实现信息服务公开化。及时向社会发布春运的政策措施、工作安排和运行动态,让社会各界了解春运工作和进展情况,方便旅客提前调整出行安排。积极主动利用广播、电视、短消息、微博、微信、手机APP客户端以及站内电子显示屏等信息手段,向社会公众及时发布运力安排、班次调整、客票余额、公路路况、交通管制、分流绕行等服务信息,进一步提升春运信息服务的覆盖面和精准度,防止出现信息盲区。
3.加强部门协作,形成市场监管合力。持续深入开展“道路运输平安年”、“隐患排查治理攻坚”等活动,加强部门间协作和联动,加大对非法运营、无证经营等严重扰乱市场秩序、侵害乘客权益和危及运输生产安全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深入旅客集散地,重点打击非法运营、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及“宰客”、“甩客”、“倒客”、“喊客”、“倒票”等违法违规行为,切实规范经营行为,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四、强化责任落实,总结形成先进工作经验
(一)加强值班值守。春运期间,要落实24小时到岗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畅通信息渠道。对发生的运输生产安全事故,要严格按照《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道路运输行业行车事故统计制度)的通知》规定,第一时间上报省厅对发生的紧急重大情况,要严格执行《辽宁省交通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事故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要求,立即启动应急响应,及时采取措施处理事件,最大程度地减少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并在事发1小时内将有关情况上报春运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做好宣传报道。要充分认识做好宣传报道对春运工作的重要意义,积极主动加强与新闻媒体的合作,广泛宣传春运一线干部职工的优秀事迹,培育和挖掘行业先进典型,弘扬社会正能量,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严格信息报送。要高度重视春运信息报送工作,明确专人负责,切实加强信息收集与数据分析应用,编制春运简报,将典型事迹及好的经验做法及时上报春运办。遇有涉及春运重要舆情,要及时上报,妥善处理。
请于2021年1月28日前将本单位春运工作方案和春运办负责人、报表人联系表(附件3)一并报送至春运办。春运期间,运输量统计仍执行日报制度,请各部门务必认真做好运输量统计和报送工作,每天16:00前将《2021年春运道路旅客运输情况日报表》(见附件2)上报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道路客运执法大队,邮箱:ygc5980016@163.com。春运结束后,于3月12日17:00前将书面总结(电子版)报市春运办。
白天电话:0418-2993016、5980016、6325582(传真)
夜间电话:0418-5980119
附件:1.2021年全市交通运输系统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2.2021年春运道路旅客运输情况日报表
3.2021年春运负责人、报表人联系表
附件1
2021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年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汤宏民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副组长:张宏亮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朱润波 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
成 员:何庆军 阜蒙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刘立群 彰武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王小健 清河门区交通运输局局长
张文杰 市交通运输局运输科科长
孙良岩 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副队长
金晓军 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副队长
祝宝玉 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副队长
姚 勇 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副队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副队长姚勇兼任。
附件2 2021年春运道路旅客运输情况日报表
填报单位: (公章) 年 月 日 填表人手机号: 报表人:
统 计 日 期 | 当日投放运力(辆) | 当日发送班次 (班次) | 当日客运量 (万人) | 当日旅客周转量(万人公里) | 当日客运收入(万元) | 当日发生安全事故 | ||||||
其中: | 其中: | 次数 | 伤(人) | 亡(人) | ||||||||
加车 | 包车 | 增班 | 包车 | |||||||||
月 日 | ||||||||||||
加车增班重点线路名称:1. ,加车 台次,增班 个; 2. ,加车 台次,增班 个; 3. ,加车 台次,增班 个; 4. ,加车 台次,增班 个。 |
注:春运期间,请各地使用网上报表系统上报数据,此表在系统故障的情况下使用。报表电子邮箱:ygc5980016@163.com。
附件3
2021年春运办负责人、报表人联系表
填表单位:
填 表 人: 填表人手机号:
信息 类别 | 姓名 | 职务 | 办公电话 | 手机和交通小号 |
春运 负责人 | ||||
统 计 报表人 | ||||
值班电话 | ||||
传 真 | ||||
备 注 |
政策解读:关于《阜新市交通运输系统2021年春运工作方案》的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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