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交通运输局 阜新市农业农村局 关于印发《阜新市加强农村地区重点时段群众出行服务保障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日期: 2021-09-03 浏览量:352 来源:交通运输局 责任编辑:陈欣欣 文字大小:

 

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

为着力解决农村群众出行急难愁盼问题,进一步优化农村客运服务供给,保障重点时段农村群众出行需求,根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农村地区重点时段群众出行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交办运函〔2021934号),《辽宁省交通运输厅 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加强农村地区重点时段群众出行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辽交运发〔202143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联合制定了《阜新市加强农村地区重点时段群众出行服务保障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阜新市交通运输局        阜新市农业农村局

202193  

(此件公开发布)

 

阜新市加强农村地区重点时段群众出行

服务保障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农村地区重点时段群众出行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交办运函〔2021934号),《辽宁省交通运输厅 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加强农村地区重点时段群众出行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辽交运发〔202143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市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联合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建设人民满意交通为目标,以适应和满足农村地区,尤其是农忙时节、农民工集中返乡返岗等重点时段群众出行需求为重点,坚持因地制宜、协同推进、标本兼治、综合施策的原则,在巩固拓展具备条件的乡镇和建制村通客车成果基础上,挖潜力、补短板、强弱项,努力构建供需匹配、组织灵活、模式多样、服务适宜的农村客运供给体系,推动实现农村群众行有所乘,全面提升农村群众安全便捷出行水平,持续增强农村客运服务吸引力,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促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提供坚实的运输服务保障。

二、主要措施

1.建立完善常态化工作机制。各县区交通运输、农业农村部门要积极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建立在当地党委政府领导下,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公安、应急、乡镇政府等部门共同参与的常态化综合协调机制,在每年春耕秋收等农忙时节,自动启动协同配合工作机制,按照工作流程图(详见附件1)各司其职,稳妥有序做好本地春耕秋收各项工作。

2.精准掌握农村群众运力需求。春耕秋收期间,各县区农业农村、交通运输等部门要联合成立工作专班,结合当地农业生产总体布局、种植结构和生产经营模式,分析农村群众出行特点,加强客运服务供给的针对性和适配性。对农业生产集中用工、集中运送需求较大的地区,在农忙出行重点保障时段,要以县区或乡镇为单位,通过组建微信工作群、开通预约热线或平台、组织村委会或重点种植业户报送等方式,畅通信息渠道,动态、精准掌握群体性用工及出行需求。

3.提前制定运输保障方案。掌握农村群众出行需求后,各县区交通运输部门要组织农村客运经营者提前制定运输保障方案,认真总结借鉴往年重点时段运输保障工作经验,加强客运服务供给的针对性和适配性,结合本地区实际细化工作措施,完善应急运输预案,确保农村群众出行便利,保障农忙时节农村群众出行安全有序。

4.优化运营组织模式。各县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组织指导农村客运经营者,在保障连续服务的基础上,对既有农村道路客运班线通过加密客运班线服务频次、灵活设置停靠站点、开展预约响应服务等方式,最大限度满足农村群众群体性、潮汐性出行需求。具备条件的县区,可指导农村客运经营者依托自有运力依法申请包车客运经营业务,满足农忙、节假日、赶集日等包车运输需求。

5.提升运营服务水平。各县区要按照《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全市城乡公交一体化的实施意见》(阜政办〔202039号)文件要求,有序推动县区内公共交通线路向乡村延伸和农村客运班线公交化改造,提升农村客运服务水平。客流稀少、山岭重丘等地形复杂地区,在保障乡镇和建制村客运服务持续稳定运行的基础上,要积极探索区域经营、预约响应等灵活机动的运营模式,有效满足农村群众出行需求。

6.做好农民工返乡返岗出行服务保障。各县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推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农民工返岗点对点服务保障机制及有关做法,做好春运等重点时段农民工返乡返岗服务保障,通过包车、定制客运等形式,组织引导时间段相近、目的地相近的农民工集中出行,有序返乡返岗。特别是务工人员较多且集中的地区,要提前做好春运等重点时段客流研判,备足运力,保障农民工返岗运输安全有序。要优化运输服务衔接,统筹运用城市公交汽车、出租汽车和道路客运班线等资源,合理调配运力、安排运营时间和班次,做好与铁路、民航、水运班次的衔接,畅通农村、城市两端最先和最后一公里

7.严厉打击违法经营行为。各县(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聚焦农村客运途经线路、客运场站等重点区域,以及农村群众出工收工、农民工返乡返岗集中抵离等时段,加强执法力量投入,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加大非法营运等违法经营行为查处力度。

8.加强重点时段督促指导。要督促协调各有关部门、乡镇人民政府在重点时段加强客运场站等重点区域现场管控工作。要统筹各类服务质量、安全生产等专项检查,将重点时段农村客运服务保障情况纳入检查范围,加强工作督促指导。

9.压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要督促指导客运经营者针对农村地区通行条件、天气条件等实际,强化驾驶员、船员安全意识、防御性驾驶技能和应急处置能力培训,加强车辆技术状况维护,保障车辆安全。

10.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和水平。各县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结合重点时段农村群众出行规律,加强客流监测和趋势研判分析,针对客流激增、恶劣天气、夜间集中抵达等情形,研究制订应急预案,合理储备运力、物资、装备,建立健全信息通报、应急响应、指挥调度体系,切实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和水平。各县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强化重点时段的值班值守,一旦发生突发情况,确保能够快速响应、妥善应对、高效处置。

11.进一步创新农村客运可持续运营模式。各县区交通运输、农业农村部门要支持农村客运经营主体统筹各类农村运输资源,探索客货邮融合发展的农村客运发展新模式,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在保障农村旅客乘车需求和安全的前提下,积极推广农村客运车辆代运邮件快件,提升农村客运收入。

三、保障措施

1.提高政治站位。我市正在打造农业强市,春耕秋收安全出行事关全市农业生产,事关农民群众生命安全,各县区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指定专人成立联合工作专班,明确相关部门和单位的工作职责,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全面做好农民群众春耕秋收出行服务保障工作。各县区要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地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合理储备运力、物资、装备,建立健全信息通报、应急响应、指挥调度体系,切实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和水平。不设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县区,当地农业农村部门要按照本方案要求,深入辖区内有需求的乡镇,精准掌握农村群众运力需求,经市农业农村局汇总后,协调市交通运输局予以解决。

2.落实资金保障。各县区交通运输、农业农村部门要向当地政府汇报,充分利用成品油退坡资金、财政预算等方式,保障农村客运发展和春耕秋收运输组织工作,加大对线路长、成本高、经营亏损农村客运线路的补贴力度,有效支撑农村客运发展,确保农村客运开得通、留得住。鼓励各地在春运期间积极争取农民工输出、输入地人民政府政策、资金支持,并引导有条件的用工企业分担包车费用,降低农民工返乡返岗出行成本。

3.加大宣传力度。各县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通过广播、宣传单、海报、短视频等方式,依托乡村广播系统、公示栏、文化广场、超市、新媒体等渠道,加强政策宣传,及时公布重点时段客运服务的开通时间、班次安排、乘车地点、预约方式等信息,方便农村群众获取相关客运服务信息。要积极引导农村群众提升安全出行意识,自觉选择合规交通运输工具出行,拒绝乘坐非法营运车辆。

4.加强监督指导。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将组成联合检查组,适时对各地开展检查,压紧压实属地部门责任,确保重点时段农村群众行有所乘。对发现的问题,将通报当地政府,督促其整改。

各县区交通运输部门要会同农业农村部门及时制定本辖区实施方案,于910日前将具体负责同志姓名、电话分别报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并认真总结好的经验做法,分别于2021925日、1125日前将工作开展落实情况(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制定情况、工作机制和专班建立情况、运力和运量、运输保障方案、资金保障情况、宣传和检查情况等)对口报送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

市交通运输局联系人:张  健,电话/传真:6626997,

邮箱:jtjysk@qq.com

市农业农村局联系人:李光岩,电话/传真:2175788

邮箱:fxnw2822337@163.com

 

附件:农村地区重点时段群众出行服务保障流程图

 

图片1.png 




 

 相关链接:关于《阜新市加强农村地区重点时段群众出行服务保障工作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打印
分享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