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6-03-24 浏览量:88 来源:市交通运输局 责任编辑:袁悦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为深入贯彻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大会与振兴发展工作推进会决策部署,切实维护我市公路基础设施安全、规范道路运输市场秩序、遏制重大道路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持续巩固2025年“百吨王”货车专项治理成果,依据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三部门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市道路运输和治超工作实际,我市将开展以“百吨王”货车为重点的严重超限超载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现公告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关于 “百吨王” 货车专项治理工作要求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治理车辆超限超载的决策部署,坚持 “人民至上、生命至上” 原则,全面提升路警联合执法效能,健全常态化路警联合执法机制,强化跨部门、跨区域协同联动,抓实抓细货运源头治理,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推动市县一体推进治超工作、补强县级治超工作短板,深化交通、公安、市场多部门衔接。以“零容忍”态度和“全覆盖”标准开展整治,推动我市以“百吨王”货车为重点的严重超限超载违法行为治理从“专项整治”向“常态长效”转变,切实筑牢道路交通安全防线。
二、整治目标
1.全市“百吨王”货车超限超载违法行为动态查处率达到 100%。
2.全市重点道路运输企业动态监管覆盖率达到 100%。
3.全市重点货运源头企业动态监管覆盖率达到 100%。
4.高速公路出入口、国省干线公路超限率较上年同期明显下降。
5.因“百吨王”货车超限超载引发的道路交通事故数量较上年同期下降。
三、整治重点
(一)重点对象
1.以“百吨王”为重点的严重超限超载货运车辆。
2.上述违法车辆所属的道路运输企业。
3.为上述违法车辆装载货物的源头企业。
4.存在非法改装、拼装行为,或一个年度内有3次以上违法超限超载记录的车辆及其所属运输企业。
5.矿山、钢铁、水泥、砂石等大宗货物装载企业,物流园区/工业园区、港口码头、铁路货场、大宗货物集散地等重点货运源头企业。
6.从事货车非法改装、拼装的维修企业及非法改装窝点。
(二)重点行为
1.以“百吨王”为重点的货车严重超限超载运输违法行为。
2.货运源头单位未核验车辆资质、违规超限装载货物、放行超限超载车辆。
3.货车非法改装、驳载拼货、未按规定悬挂号牌、强行闯卡、绕行逃避检查。
4.运输企业法人未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车辆动态监控系统失效,纵容、指使驾驶人超限超载运输。
5.任何单位和个人破坏治超计量器具、干扰治超检测设备正常运行。
6.执法人员对省外抄告、交通和公安部门互相抄告的违法线索未及时处理,未按规定开展“一超四罚”,以及存在“吃拿卡要”“保道护路”等违纪违法行为。
(三)重点区域与时段
1.重点路段:阜新市内高速公路出入口、国省干线公路及省界通道,公路超限检测站周边道路,重点工程施工沿线道路,货运源头企业周边道路,交通事故易发路段,以及超限超载车辆易绕行的偏远乡村道路等监管薄弱区域。
2.重点时段:夜间、凌晨等超限超载违法高发时段,以及节假日交通安全风险多发时段。
专项整治行动期间,欢迎人民群众通过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12328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电话、12389公安机关举报电话等举报投诉渠道,举报超限超载、非法改装等违法违规行为,形成“全民参与、社会共治”的治超氛围。
阜新市交通运输局
2026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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