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以“百吨王”货车为重点的严重超限超载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公告

日期: 2026-03-24 浏览量:88 来源:市交通运输局 责任编辑:袁悦 文字大小:

  为深入贯彻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大会与振兴发展工作推进会决策部署,切实维护我市公路基础设施安全、规范道路运输市场秩序、遏制重大道路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持续巩固2025年“百吨王”货车专项治理成果,依据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三部门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市道路运输和治超工作实际,我市将开展以“百吨王”货车为重点的严重超限超载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现公告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关于 百吨王货车专项治理工作要求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治理车辆超限超载的决策部署,坚持 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原则,全面提升路警联合执法效能,健全常态化路警联合执法机制,强化跨部门、跨区域协同联动,抓实抓细货运源头治理,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推动市县一体推进治超工作、补强县级治超工作短板,深化交通、公安、市场多部门衔接。以零容忍态度和全覆盖标准开展整治,推动我市以百吨王货车为重点的严重超限超载违法行为治理从专项整治常态长效转变,切实筑牢道路交通安全防线。

  二、整治目标

  1.全市百吨王货车超限超载违法行为动态查处率达到 100%

  2.全市重点道路运输企业动态监管覆盖率达到 100%。

  3.全市重点货运源头企业动态监管覆盖率达到 100%。

  4.高速公路出入口、国省干线公路超限率较上年同期明显下降。

  5.因“百吨王”货车超限超载引发的道路交通事故数量较上年同期下降。

  三、整治重点

  (一)重点对象

  1.以“百吨王”为重点的严重超限超载货运车辆。

  2.上述违法车辆所属的道路运输企业。

  3.为上述违法车辆装载货物的源头企业。

  4.存在非法改装、拼装行为,或一个年度内有3次以上违法超限超载记录的车辆及其所属运输企业。

  5.矿山、钢铁、水泥、砂石等大宗货物装载企业,物流园区/工业园区、港口码头、铁路货场、大宗货物集散地等重点货运源头企业。

  6.从事货车非法改装、拼装的维修企业及非法改装窝点。

  (二)重点行为

  1.百吨王为重点的货车严重超限超载运输违法行为。

  2.货运源头单位未核验车辆资质、违规超限装载货物、放行超限超载车辆。

  3.货车非法改装、驳载拼货、未按规定悬挂号牌、强行闯卡、绕行逃避检查。

  4.运输企业法人未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车辆动态监控系统失效,纵容、指使驾驶人超限超载运输。

  5.任何单位和个人破坏治超计量器具、干扰治超检测设备正常运行。

  6.执法人员对省外抄告、交通和公安部门互相抄告的违法线索未及时处理,未按规定开展“一超四罚”,以及存在“吃拿卡要”“保道护路”等违纪违法行为。

  (三)重点区域与时段

  1.重点路段:阜新市内高速公路出入口、国省干线公路及省界通道,公路超限检测站周边道路,重点工程施工沿线道路,货运源头企业周边道路,交通事故易发路段,以及超限超载车辆易绕行的偏远乡村道路等监管薄弱区域。

  2.重点时段:夜间、凌晨等超限超载违法高发时段,以及节假日交通安全风险多发时段。

专项整治行动期间,欢迎人民群众通过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12328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电话、12389公安机关举报电话等举报投诉渠道,举报超限超载、非法改装等违法违规行为,形成“全民参与、社会共治”的治超氛围。

 

阜新市交通运输局

             2026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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