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5-05-06 浏览量:52 来源:市交通运输局 责任编辑:袁悦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交通出行
2.乘坐客车出行,要选择正规营运客车,切勿乘坐超员和违规载货的营运客车,乘坐时务必全程系好安全带。
3.自驾出行提前检查车况,行驶过程中遵守交通规则,警惕恶劣天气,危险路段多观察。
4.万一发生交通事故,牢记“车靠边、人撤离、即报警”,避免发生二次事故。人员密集场所
2.遇到火灾,要沉着冷静,迅速正确逃生,不贪恋财物、不乘坐电梯、不盲目躲入密闭空间。
3.如遇紧急情况,要根据工作人员引导进行疏散,不要逆人流前行,不要相互拥挤,以免造成踩踏。企业生产安全
2.加强重点企业、重点环节、重点时段的检查排查,加强防火巡查,及时发现和排除各类安全隐患。
3.落实主体责任,开展节前安全检查,做好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4.强化值班值守,完善应急处置预案,配齐应急救援装备物资,加强应急演练,确保遇有突发事件有效应对,及时处置。
防范灾害性恶劣天气
2.遭遇灾害性天气,尽量避免出行,提前学习掌握应急避险常识。
3.强降雨期间避免涉水行走或隧道、涵洞等低洼地带停留,远离河道、山区、沟口。
旅游景区安全提示
2.谨慎参与玻璃栈道、漂流等高风险旅游项目,参与前要认真了解安全措施及安全要求。
3.切勿进入未开发、未对公众开放、不具备安全条件的自然保护区、海滩等区域开展游览、探险、露营等活动。
主办单位:阜新市交通运输局 版权所有: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阜新市海州区矿工大街38号 邮编:123099 Email:fxjtjxxz@163.com
辽公网安备 21090202000073号
辽ICP备2021000733号 网站标识码:2109000046
建议使用1440*768分辨率 IE9.0及以上版本浏览器
网站监督举报热线:0418-6626989 网站举报邮箱:fxsjtjbgs@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