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5-08-19 浏览量:71 来源:阜新市交通运输局 责任编辑:袁悦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本招标项目省道阜锦线东瓦至南梁段改移工程已由阜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阜发改审批【2023】5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省级补助资金,出资比例为省级补助资金100%,招标人为阜新市交通运输事务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图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1项目名称:省道阜锦线东瓦至南梁段改移工程施工图勘察设计
2.2建设规模:省道阜锦线东瓦至南梁段改移工程位于阜新市境内起自东瓦村东北侧,终于南梁村,全长20.715公里,其中利用段长 0.795 公里,新建段长19.92公里。全线采用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一般路基宽度20.0米。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I级,其他技术指标按照《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执行。
2.2 建设地点:阜新市境内,起自东瓦村东北侧,终于南梁村。
2.3 服务期限:计划开始日期为2025年09月20日,计划结束日期为2025年10月20日,总服务期为30日(具体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具体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2.4 招标范围:省道阜锦线东瓦至南梁段改移工程施工图勘察设计,服务内容包括:工程的施工图设计与勘察设计、预算文件的编制工作、工程施工招标配合服务(包括招标清单、标段预算、技术规范编制等)、实施过程中其他勘察设计服务和施工现场配合服务等。
2.5 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及行业规定。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一个标段,投标人对所投标段的工程内容必须全投,否则其投标无效。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条件如下:
3.1.1资质等级: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备有效《营业执照》(“三证合一”)的企业法人,并且具有完成本项目的技术能力。
(2)投标人必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甲级资质,并且同时具有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甲级及工程测量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 号)要求,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 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1.2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5年(指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至少具有1个一级及以上等级公路的勘察设计项目业绩(包括初步设计或者施工图勘察设计)。
3.1.3 主要人员:
项目负责人1名,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近5年(指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至少担任过1个一级及以上等级公路的勘察设计项目(包括初步设计或者施工图勘察设计)的项目负责人。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电子化平台 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lnsggzy.com/EpointSSO/login/oauth2login )进行网员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
4.2 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2025年08月19日至2025年08月25日,每日08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匿名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和参考资料。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网上支付、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
4.3 招标文件售价:0.00元。
5.1招标人将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9月08日14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
5.3 本项目以电子交易为主;
5.4电子交易相关软件的下载:(1)驱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下载地址:https://download.bqpoint.com/download/download.html;(2)投标人操作手册下载地址:http://ggzy.ln.gov.cn/fwdt/xzzx1/gczb/jtgc/scxz/;
5.5 逾期上传的、未上传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投标人应登录“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s://www.lnsggzy.com/BidOpeningHall/bidhall/dqliaoning/login)进入所投标项目,使用生成投标文件的同一实体 CA 数字证书或移动 CA 数字证书远程解密投标文件。必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解密时限内完成解密工作(因开标系统发生不可抗力产生延误解密时间的,招标人将延长相应的解密时长,其他原因不予延长解密时间);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的投标人,视为放弃本次投标,招标人不再接收。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形式的综合评估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lntb.gov.cn)招标公告附件。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ln.gov.cn/)以及《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lntb.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阜新市交通运输局》(https://jtj.fuxin.gov.cn/)上发布。
10.1 公示制度
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将评标结果以及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信息在相关网站上公示不少于3日以接受社会公开监督。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10.2 异议、投诉处理
10.2.1 异议处理
(1)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的异议以及招标人的答复,均应通过“电子交易平台” 在“异议与答复”菜单中完成。
(2)投标人对开标如有异议,应在“电子交易平台”提出。
(3)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如有异议,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投标人提出异议以及招标人的答复均应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中进行。
(4)若“电子交易平台”暂无上述功能,可联系代理机构以其他书面形式进行。
10.2.2 投诉处理
行政监督部门按照《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2013年3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第23号令修改)、《关于建立健全招标投标领域优化营商环境长效机制的通知》(发改法规〔2021〕240号)、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接受针对公示内容的投诉。投诉材料要求、投诉受理条件及查处按照上述规定执行。
监督部门:阜新市交通运输局
地 址:阜新市海州区矿工大街38号
邮 编:123000
联 系 人:石女士
电 话:0418-6626960
招 标 人:阜新市交通运输事务服务中心
地 址:阜新市海州区矿工大街38号
邮 编:123000
联 系 人:司女士
电 话:0418-2821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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