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阜新市交通运输系统2023年春运工作方案》的通知

日期: 2023-01-17 浏览量:423 来源:市交通运输局 责任编辑:陈欣欣 文字大小:

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市交通运输事务服务中心,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阜新枢纽客运站有限公司,局机关相关科室:

  现将《阜新市交通运输系统2023年春运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阜新市交通运输局

2023年1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阜新市交通运输系统2023年春运工作方案


  2023年春运从1月7日开始,至2月15日结束,共计40天。为全力做好2023年春运工作,按照省厅和市委、市政府部署安排,现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严格按照省厅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思想,切实增强做好2023年春运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努力做到“三早”(早准备、早动员、早部署)“四抓”(抓认识、抓关键、抓责任、抓整改)“五确保”(确保运输组织有力、确保运力充足有效、确保运行畅通安全、确保服务优质规范、确保防疫优化措施到位)。全市交通运输系统要举全行业之力,着力打造“平安春运、健康春运、温馨春运、诚信春运”,有效保障人民群众安全便捷出行和重点生产生活物资运输顺畅,度过一个“平安祥和、幸福美满”的春节。

  二、准确把握形势,健全工作机制

  (一)加强形势研判。2023年春运是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的第四个春运。随着疫情防控政策的进一步优化,跨区域人员流动性加速释放,春运工作面临新形势:一是春运客流将从低位运行加速反弹,客流总量将可能出现大幅度增长;二是春运期间人员流动、货运物流活动密集,人员交叉活动频繁,交通运输从业人员感染风险高;三是交通运输长期低负荷运行,设施设备和人员保障安全隐患增加,如管理不到位,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事故可能易发多发。暴雪低温等极端天气相对较多,极易引发安全行车事故。四是应急运输保障务必强化。煤电油气和粮油蔬菜等重点民生物资运输与复工复产物流保障的双重任务叠加,应急运输组织需要给予高度关注。

  (二)完善组织领导机制。市交通运输局成立了由邹亮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服务中心和执法队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单位其他负责人为成员的春运领导小组(附件1),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统筹协调交通运输系统春运工作。各单位要进一步完善春运工作领导机制和部门协同机制,确保春运组织保障到位。

  三、重点任务

  (一)提高运输组织和保障能力

  1.切实做好运输组织。督促指导运输企业优化运输组织调度,加大对客运枢纽、铁路客运站、景区等重点区域的运力投放。强化中短途道路客运与铁路旅客运输的协同衔接,适时增开加班车,科学调度发班频次,提高客流密集地点、时段的集疏运能力。要充分展现“城乡客运一体化”和“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成果,在农村集市、探亲访友等客流高峰时段,适时增开农村客运、城乡公交、定制客运等服务,满足农村群众出行需求。

  2.切实做好城市公共交通出行保障。督促指导城市公交企业做好车辆保养和物资储备,合理安排运力资源、运营时间和发车频次,充分利用智能调度指挥系统等信息化手段,加强运营管理,保证首末车准点率,杜绝途中甩站、擅自改线等现象,着力组织安排好火车站夜间公交运力,充分满足旅客集疏运需要。督促出租汽车企业要关爱驾驶员,加强驾驶员教育管理,增强驾驶员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提高出租汽车服务水平、严厉打击出租汽车拒载、强行并客、中途甩客、索要高价以及非法营运等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广大乘客合法权益和市场良好秩序。

  3.切实做好重点物资运输保障。做好煤炭、天然气等能源物资,新冠肺炎疫苗、抗原检测试剂、药品、口罩等医疗物资,以及粮食、蔬菜、水果、肉禽、蛋奶等生活物资运输,充分利用春运前和客流波谷时段,努力增加货物运量,全力保障经济运行需求和群众节日生活需要。

  (二)科学精准做好疫情防控

  4.严格落实春运期间疫情防控措施。要全面落实疫情防控优化措施及“乙类乙管”各项措施,督促指导运输、场站经营者及公路服务区等经营管理单位,加强从业人员健康监测,出现发热等症状的,第一时间报告、停止作业;加强个人防护,上岗期间佩戴口罩,做好手卫生;做好运输场站和城市公共交通场站、高速公路服务区、车辆等清洁消毒、通风换气。加强客运场站客流引导,组织乘客尽量分散候乘,减少人员聚集。积极推动地方疫情防控领导机构将交通运输从业人员纳入“白名单”管理,优先保障交通运输行业防疫物资供应和从业人员新冠病毒疫苗接种。

  5.有效防范从业人员大面积感染。要督促指导运输企业加强从业人员防疫管理,必要时可对驾驶员等一线从业人员实施“两点一线”管理。加强对已感染从业人员的关心关爱和救助服务,对出现症状超过7天或症状消失的从业人员,可在严格个人防护的情况下恢复相关工作,其中对驾驶员上岗要坚持从严审慎原则,确保身体状况胜任安全行车要求。建立实施关键岗位轮岗备岗制度,一旦出现关键岗位人员感染,及时轮换,确保工作有效接续,减少疫情对行业运转的影响。

  6.着力加强防疫宣传引导。要创新宣传手段和形式,积极运用交通设施和服务窗口等载体,引导乘客出行期间提高防护意识,进站乘车期间全程佩戴口罩、主动减少聚集、遵守咳嗽礼仪、保持人际距离、做好手卫生。引导乘客加强个人健康监测,出现发热等症状时,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三)狠抓春运安全生产

  7.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各级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要加强道路运输企业监管,道路运输经营者要对所有参运的从业人员资格和参运车辆的技术状况进行排查,严禁不符合条件的人员和车辆参加春运;运输企业要加强参运人员教育和车辆管理,严格落实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层层分解任务、责任落实到岗位。运输企业严格落实“两客一危”车辆动态监控制度,全面加强车辆动态监控,及时发现和纠正违法违规行为,严格落实长途客车凌晨2至5时停车休息或接驳运输措施。客运场站要严格执行“三不进站、六不出站”规定,提升安全生产源头管控能力。城市公交企业要加强驾驶员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的培训,对发现影响运行安全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处置。要加强物流安全管理,细化完善零担货物道路运输管理制度,落实托运人身份、物品安全查验及信息登记制度,并按规定保留相关信息。

  8.加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要采取 “四不两直”、“双随机、一公开”等方式,深入旅客运输、危险货物运输、枢纽场站等重点领域,层层开展春运安全大检查和专项检查,督促企业做好“五落实”,严防车辆“带病”运行、从业人员“带病”上岗。狠抓问题隐患整改,对检查出的问题和隐患要立改立纠、抓住不放、举一反三;对重大隐患要建立台账,逐级挂牌督办,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改不留后患。对拒不整改或多次整改不到位的企业,依法追究企业及相关人员责任。

  9.强化安全应急准备。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针对恶劣天气和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事故等各类突发事件有可能造成的运输受阻、旅客集中聚集、险情事故等情况,完善有关应急预案,统筹做好春运应急运输组织、响应程序、应急措施等部署安排,做好应急运力、应急人员、应急物资储备,加强应急值守,强化监测预警和实战演练,切实提高应急处置能力水平。注重加强与卫健、公安、气象等部门工作协同和信息共享,了解疫情形势和气象变化信息,及时启动应急响应,有效处置突发事件。如遇冰冻、雨雪、大风、雾霾等恶劣天气,要多渠道及时发布预警信息,组织辖区道路客运企业严格落实限行,保障旅客安全有序出行。

  (四)提升运输服务品质

  10.持续提升服务质量。要指导运输企业和客运站进一步加强客运联网售票服务,积极拓展互联网、手机客户端等便捷售票渠道。要严格执行客运服务标准规范,通过设立爱心通道、母婴哺乳区、老弱病残孕旅客候车室和配备退烧药、血氧仪等医疗服务点的方式,着力改善旅客出行环境。要及时发布天气变化、运力安排、班次调整、客票余额、公路路况等各类信息,引导旅客合理安排出行。要发挥好志愿者队伍作用,做好候车组织,引导旅客有序上下车辆。因政策调整或运输企业原因导致不能提供运输服务的,运输企业应当为乘客免费退票,或统筹解决乘客出行问题。要加强和改进务工人员、学生、大企业放假等大客流的针对性服务,保障军人、消防救援人员、“三属”、儿童等重点旅客依法享受的合法权益。

  11.强化运输市场监管。各级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机构要强化与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的协同合作,组织开展春运期间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充分发挥大数据技术优势,依法从严查处春运期间违规涨价、强制搭售保险、客车违规异地经营、货车违法载人及超限超载等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打击非法运营、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及“宰客”“甩客”“倒客”等严重扰乱市场秩序、侵害乘客权益和危及运输生产安全的违法违规行为,营造和谐春运环境。

  12.持续加强信用建设。要大力推进信用记录建设,对严重违法失信的客运企业和驾驶员要建立失信记录,对多次发生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要及时推送至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计入行业“黑名单”,通过联合惩戒等措施,进一步增强信用威慑力。要大力开展诚信服务和文明出行宣传,号召广大旅客选择诚信、文明的客运企业和车辆出行,广泛宣传报道春运中的诚信文明现象,曝光有恶劣影响的失信和不文明行为,推动形成文明守信的春运环境。

  (五)强化路网运行保障

  13.改善路网通行条件。加强公路巡查,及时排查消除安全隐患。合理安排干线公路养护施工计划,尽量避免春运出行高峰期间养护作业。加强市际间信息共享与协调联动,确保重要路段衔接顺畅。积极开展各级公路除雪防滑工作,做好抢险保通队伍建设、机械设备调试和应急物资储备,重点强化易积雪、结冰路段和事故多发路段防御工作,必要时可跨区域调动机械投入抢险救援,确保恶劣天气条件下公路网通行安全。

  14.强化路网运行监测。加大春运高峰时段、易受恶劣天气影响路段、事故多发路段、热点地区的路网运行动态监测力度,通过公路沿线可变信息情报板、广播、网络等多种渠道,及时向公众发布实时路况等信息,引导公众合理安排出行,加强与公安等部门沟通合作,对重点路段制定疏堵和分流绕行预案。

  15.加强路网服务保障。切实做好高速公路通行服务保障、严格落实重大节假日小型客车免费通行政策,加强收费站通行管理,强化电子不停车收费(ETC)车道运行监测和异常情况处置,避免收费站长时间长距离排队拥堵。加大高速公路救援力量配备,发生交通事故或车辆故障时快速处置,及时清理现场,尽早恢复交通。督促高速公路服务区加强加油站、超市、餐饮、如厕等关键环节安全与环境管理,采取增设临时卫生间、可移动卫生间、潮汐卫生间等方式,解决公众如厕难问题,确保商品供应充足、设施安全有效、环境卫生可靠、服务便捷高效。

  16.做好交通疏导、救援安置配合工作。公路发生断阻等突发事件不具备通车条件时,各部门要积极配合公安交管部门采取远端控制、近端分流、多点疏散等措施,做好交通管制和车辆疏导分流工作;配合政府和相关部门,提供道路通行信息,做好滞留车辆和驾乘人员救援工作。同时,积极发动社会各界力量,第一时间恢复交通。

  (六)努力营造和谐春运氛围

  17.加强春运宣传报道。要积极与宣传部门、媒体单位沟通,通过新闻报道、专题节目等多种形式宣传报道春运动态,讲好春运故事。发挥12328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电话作用,加强舆情监测分析,及时了解回应社会关切。

  18.落实值班值守制度。要严格落实7×24小时到岗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认真做好值班记录,保障信息联络渠道畅通,及时掌握春运期间交通运输生产和稳定运营情况,妥善处置突发事件和重大问题。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要立即启动应急响应,并按要求上报,重要情况边核边报。

  19.做好春运信息报送。要高度重视春运信息报送工作,明确专人负责,认真组织做好春运相关信息情况上报工作。请于2023年1月16日前将本单位春运办负责人、报表人联系电话、春运值班表和春运值班电话(附件2)一并报送至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道路客运执法大队。

  联系电话:0418-5980028

  附件:1.2023年全市交通运输系统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2.2023年春运工作联系表


附件1

2023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年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邹 亮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副组长: 张宏亮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杨书义  市交通运输事务服务中心主任

        朱润波  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

  成  员:王利军  阜蒙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屈  兵  彰武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庄闻博  清河门区交通运输局局长

      刘子放  市交通运输局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

      解  民  市交通运输局安质科科长

      杜  旭  市交通运输局公路规划科科长

        张  健  市交通运输局安质科副科长

        张宝成  市交通运输事务服务中心副主任

      李  平  市交通运输事务服务中心总工程师  

      孙良岩  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副队长

      金晓军  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副队长

      祝宝玉  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副队长

      姚  勇  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副队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办公室主任由姚勇兼任。


附件2

2023年春运工作联系表

填表单位:

        信 息

类别

姓名

职务

办公电话

手机号码

春运工作分管领导





部门负责人





具体工作负责人





值班电话




政策解读链接:关于《阜新市交通运输系统2023年春运工作方案》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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