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2-09-30 浏览量:317 来源:市交通运输局 责任编辑:陈欣欣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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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交通运输行业的发展战略、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全市公路、水路、城市公共交通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
(二)承担涉及全市综合运输体系规划协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公路、水路行业发展规划。负责综合交通运输枢纽规划与管理,促进各种交通运输方式融合。按规定组织协调省、市重点物资运输和紧急客货运输。
(三)承担全市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组织编制交通运输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协调推进全市高速公路工程、重点铁路工程建设,组织实施全市其他重点交通工程建设工作。负责有关交通工程造价和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公路、水路等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与维护的行业管理。负责水上运输及其辅助设施的规划、利用与监督管理。
(四)承担全市道路、水路管理和城市公共交通市场监管责任,组织制订道路运输和城市公共交通有关政策、准入制度、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并监督实施。协调铁路、民航运输,负责全市国际道路运输管理,指导全市路政、运政、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等行政执法和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全市运输船舶、水上设施、船用产品及渔船检验和监督管理相关工作。
(五)承担全市道路客货运输、水上运输、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审批及营运车辆驾驶员培训资格考试等工作。负责出租汽车、汽车租赁工作的行业管理,负责全市地方铁路的行业管理。指导城市公共交通、长途客车、公共汽车、轨道交通运营、交通物流的运营管理工作。
(六)负责全市交通建设资金的筹集、使用和监督管理。提出交通运输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和有关财政、土地、价格等政策建议。
(七)负责全市公路路网运行监测协调工作。指导全市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全市内陆水域水上交通安全监管、防治船舶污染,负责交通运输行业体制改革工作。指导市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电话中心工作。
(八)组织重大交通运输科技项目研发、引进、推广及应用,指导全市交通运输行业环境保护、节能减排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九)负责交通运输有关涉外工作,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十)承担市综合交通运输改革领导小组、市春运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十一)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二)职责分工。
1.关于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方面的职责分工。由市交通运输局牵头,会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建立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协调配合机制市交通运输局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组织交通行业间政策、规划和计划的衔接平衡,协调有关重大问题。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衔接平衡,负责生产要素的运输综合平衡与调节,协调组织应急物资的紧急调运。
2.关于城市轨道交通方面的职责分工。市交通运输局负责指导城市轨道交通的运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指导城市地铁、轨道交通的规划和建设。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辽宁省阜新市交通运输局2021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阜新市交通运输局本级
2.阜新市交通运输事务服务中心
3.阜新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收入总计18027.36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11423.97万元,占收入总计的63.37%。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423.97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3.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4.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6.其他收入4.91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03%。主要是利息等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8.上年结转和结余6598.48万元,占收入总计的36.6%。主要是项目资金。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减少10160.97万元,降低36.05%,主要原因:一是交通项目建设资金减少;二是今年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
(二)支出总计17125.69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6155.34万元,占支出总计的35.94%。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866.6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316.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45.25万元。
2.项目支出10970.35万元,占支出总计的64.06%。主要包括节能环保、交通运输等业务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4.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减少5186.45万元,降低23.24%,主要原因:一是交通项目建设资金减少;二是今年没有政府性基金支出。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901.67万元。
主要是公路建设项目竣工后形成的结余资金。与上年相比,今年结转结余减少5696.81万元,降低86.34%,主要原因是财政预算一体化上线后收回项目结余资金。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7064.6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094.58万元,项目支出10970.05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5247.52万元,降低23.52%,主要原因:一是交通运输项目支出减少;二是压缩公共经费支出。与年初预算相比,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574.26%,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562.24%,年初项目预算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064.62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7.24万元,占0.6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0万元,占0%;节能环保支出2106万元,占12.34%;城乡社区支出0万元,占0%。农林水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支出14535.38万元,占85.18%;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万元,占0%;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万元,占0%;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0万元,占0%;住房保障支出306万元,占1.79%。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7.24万元,具体包括:
(1)行政单位离退休21.87万元,主要是离休人员工资、离休人员护理费和退休人员取暖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71.6%,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离休人员减少一人。
(2)事业单位离退休24.13万元,主要是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无此预算。
(3)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0万元。
(4)死亡抚恤71.24万元,主要是退休人员死亡抚恤等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无此预算。
(5)伤残抚恤0万元。
3.卫生健康支出0万元。
4.农林水事务支出0万元。
5.金融支出0万元。
6.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0万元。
7.住房保障支出306万元,具体包括:
住房公积金306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388.99%,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交通中心和行政执法队人员无年初预算。
8.节能环保支出2106万元,具体包括:
减排专项支出2106万元,主要是节能减排补助专项支出,用于节能与新能源公交车运营补助,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无此预算。
9.城乡社区支出0万元。
10.交通运输支出14535.38万元,具体包括:
(1)行政运行483.11万元,主要是行政人员经费和日常办公经费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36.67%,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追加在职职工增资、年度考核绩效奖、新招录和调入人员的经费。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8.06万元,主要是安可替代工程集成采购款。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无此预算。
(3)公路运输管理713.21万元,主要是中心原运输管理处人员经费和日常办公经费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14.8%,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追加在职职工增资。
(4)其他公路水路运输支出10897.31万元,主要是执法队和中心人员经费和日常办公经费,和交通项目建设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无此预算。
(5)对城市公交的补贴300万元,主要是对城市公交运营补贴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无此预算。
(6)成品油价格改革补贴其他支出1965.7万元,主要是用于油价补贴和新能源购车补贴,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无此预算。
(7)车辆购置税用于公路等基础设施建设支出168万元。主要是交通公路建设项目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无项目预算。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242.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7.41%,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压缩三公经费开支。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42.73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
2.公务接待费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42.73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100%。完成年初预算的87.41%,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压缩公务用车经费开支。比上年减少3.83万元,下降1.55%,主要是压缩公务用车经费开支等原因。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42.73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等,截至年末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109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094.5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865.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日常公用经费983.9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0.1万元,比上年增加5.71万元,增长10.5%,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109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讯用车3辆,应急保障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85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3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6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养护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自评情况。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1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预算支出项目5个,涉及资金18027.36万元,自评覆盖率(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年初批复绩效目标的项目数)达到95%,自评平均分(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分数总和/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97.5分。组织对3个单位开展整体绩效自评,涉及资金18027.36万元,自评平均分97.5分。
(2)部门评价情况。我部门组织对“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资本性支出”“项目支出”等5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资金18027.36万元。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办未在预算中设立项目预算,因此无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第四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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