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道阜锦线东瓦至南梁段改移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日期: 2023-03-27 浏览量:347 来源:市交通运输局 责任编辑:陈欣欣 文字大小:

依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2018年 部令第4号)等相关规定,阜新市交通运输事务服务中心委托辽宁省环境规划院有限公司开展省道阜锦线东瓦至南梁段改移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编制工作,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形成,现向公众公开下列信息: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https://pan.baidu.com/s/1VfLf1Lq84LnYEZxCa0-1ww提取码: FXNH

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阜新市海州区矿工大街38号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项目周边可能受到环境影响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同时鼓励该范围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宝贵意见。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示期间公众可以通过信函(阜新市海州区矿工大街38号、0418-2821259、刘向辉)、电话、电子邮件(14885254@qq.com)或面谈等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给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公示时间为即日起10个工作日。

打印
分享
返回列表